二级建造师考前重考点归纳,法规干货助力考前提分(一)
- 2020-12-01 15:57:00
- 粤建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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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12月5日、6日的 二级建造师考试仅剩4天时间,考试临近,考前缺重点吗?考生们是否正在寻找考试重难点。为了帮助考生们在考前这几天更好的备考 二建,小编收集整理了工程法规科目的考前纯干货,帮助考生们助力提分!
工程法规(一)
第一章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一、法的形式
二、法的效力层级
1、新一般与旧特别不一致,谁制定谁裁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程序,批准);
②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财产或者经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③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④有法定代表人(法律后果,善意相对人,追偿)。
二、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特征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如儿童监护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都属于法定代理人)
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 1 )代理期间届满或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1、无权代理:需被代理人追认,经追认有效后被代理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但是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被代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可就其损失向代理人追偿。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自登记时设立。
三、地役权:
( 1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 )需役地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债的产生: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3、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支付工程款则相反;买卖合同之债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都可能会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产生债。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一、专利权年限
发明: 20 年;
实用新型: 10 年;
保护期外观设计: 10 年;
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一、保证
1、保证方式:
①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②连带保证: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抵押:
不动产登记生效,动产交付生效
三、质押: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四、留置:
法定权利,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可约不得留置的物。
五、定金:
书面,交付定金时生效, 20% ,罚则:给付一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一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
1、保险责任:
①保风险 —— 必然发生的损失不保;
②保自然事件、意外事故 —— 因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不保;
③保建造 / 安装过程 —— 开工前、竣工后的损失不保。
2、保险期限:
①起始:开工时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
②终止:合格或占有(以先发生者为准)。
③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建设工程主要有: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二、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刑罚种类: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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