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170家企业因建造师不足,被责令整改、禁止投标!

2019-08-10 15:01:00
yjadmin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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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市大口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所聘用的注册建造师数量已不满足所持有的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近日,天津市住建局发布公告称,170家企业因所聘用的注册建造师数量已不满足所持有的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责令限令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新的工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市大口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市大口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所聘用的注册建造师数量已不满足所持有的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现责令相关单位于8月31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委。整改期间,相关单位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各单位应委派专人报送整改报告,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各单位资质证书、所聘用注册建造师的劳动合同、注册手续及社保缴纳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与整改报告一并提交。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02室
联系电话:23675496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名单(见下页)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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