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考点,民事诉讼制度管辖权、代理人等相关规定!
- 2022-04-01 15:43:00
- 粤建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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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 |
按一定的金额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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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 |
一般地域管辖 |
通常实行 “原告就被告 ”。 |
特殊地域管辖 |
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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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 |
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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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 |
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书面形式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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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 |
移送管辖是指已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本院 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 从无到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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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 |
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以及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申请或共同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案件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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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争议 |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管辖权异议一般包括: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有效的,为排除法院管辖而提出异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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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转移 |
管辖权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 (1) 移送管辖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从无到有),而管辖权转移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转移给原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从有到无); (2)移送管辖可能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或者在同级法院间发生,而管辖权转移仅限于上下级法院之间。 |
A、甲区基层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属于管辖权转移
B、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必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房屋买卖合同份案件不可约定管辖法院
D、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理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所导致
E、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属于移送管辖
选项E错误:级别管辖权由法律规定,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故选择BCD。
知识点二: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当事人 |
原告和被告 |
原告,是指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权益,以自己名义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当事人。 被告,是指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而由法院通知其应诉的当事人。 |
共同诉讼人 |
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 2人以上(含 2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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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
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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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 |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 律师、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 公民。 |
A、知名法学家
B、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C、当事人的亲属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公民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规定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内容,亲属是个很宽泛的概念。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知识点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
证据的种类 |
书证和物证 |
书证:如合同文件、各种信函、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图纸、图表等。 物证:例如,在工程实践中,在对建筑材料、设备以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证据,往往表现为物证这种形式。 |
视听资料 |
常见的视听资料包括录像带、录音带、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以及储存于软盘、硬盘或光盘中的电脑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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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 |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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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和勘察笔录 |
鉴定意见: 以下情况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 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 严重违法的; (3) 鉴定结论 明显依据不足的: (4) 经过质证认定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勘查笔录:勘验人应当将勘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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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 |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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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调查收集与保全 |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察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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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应用 |
1、举证时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不得少于 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 不得少于 10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不得超过 15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7日。 |
A、经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B、鉴定人员工作有瑕疵的
C、鉴定程序违法的
D、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的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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