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笔记」一建法规考点梳理,价值30分的数字型考点!

2021-11-13 11:07:00
粤建
网络
1541
摘要:新一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启,在一建考试备考过程中,法规科目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考试本身也有一定难度,然而在一建考试考点中,数字型考点考查频率一直居高不下。在此,小编专门梳理了一建法规各章节中的高频数字型考点,希望大家早日识记,稳稳拿下这部分的内容。
      新一年度的 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启,在 一建考试备考过程中,法规科目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考试本身也有一定难度,然而在 一建考试考点中,数字型考点考查频率一直居高不下。在此,小编专门梳理了 一建《法规》各章节中的高频数字型考点,希望大家早日识记,稳稳拿下这部分的内容。
一建法规考点梳理,价值30分的数字型考点!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 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 10年。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为 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5年。应在到期前 12个月内申请,还有 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3、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
      ① 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② 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 50年;
      ③ 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 50年,截至于作品创作完成第 50年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4、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30%。
      2、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

内容

时间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

3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

3个月(可延期两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

1年以上

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开工报告的

6个月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 3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 3年。
      4、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变更结果应当在资质证书变更后 15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5、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 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
      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①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招标人需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不良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 6个月至3年(可申请缩短的,但不得少于3个月;整改不利可延长);良好行为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4、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 80万人民币,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日。

       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①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的;
      ②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的;
      ③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④ 单位自用工之日满 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权利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3、劳动者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①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年支付 1个月工资;
      ②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 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 半个月工资;
      ③ 工资高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 3倍支付,补偿的最高不超过 12年;
      ④ 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5、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不得超过 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在 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五、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 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项目情况。
      2、对于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要求:
      ① 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不宜超过 400吨;
      ② 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 30%;
      ③ 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 40%;
      ④ 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再利用率大于 50%。
      3、对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图纸会审时,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30%;施工现场 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70%以上。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建法规考点梳理,价值30分的数字型考点!
      3、关于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建法规考点梳理,价值30分的数字型考点!
      具体人数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5、生产经营单位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 3年修订一次。

      七、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 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中,发包人的审核时限

工程价值

发包人的审查时限

50万以下

20

500万~ 200

30

00~5000

45

5000万以上

0

       3、发包人保留 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
     4、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自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

保修范围和内容

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5

供热与供冷系统

2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

       5、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八、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① 普通诉讼时效—— 2年;
      ② 短期诉讼时效—— 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赠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③ 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 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1年;
      ④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3、执行程序申请的期限为 2年,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 四十五日;
      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行政诉讼中起诉的时间规定

一建法规考点梳理,价值30分的数字型考点!


      相关推荐: 「考点笔记」一建市政考点:HDPE膜铺设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粤建职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关注粤建职校公众号,
获取最新考试资讯、行业动态
以及考试学习辅导资料与真题
还有精品学习课程等您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