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知识第一章考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2020-06-12 14:32:00
粤建
原创
2771
摘要: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开考第一年,而2020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导致考试时间延迟,截止目前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考生可以有效的继续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备考,在今年这个最燃备考季,小编为大家手机整理了一些二级造价工程师知识基础考试的备考知识点,考生可以参考学习。
      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开考第一年,而2020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导致考试时间延迟,截止目前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考生可以有效的继续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备考,在今年这个最燃备考季,小编为大家手机整理了一些二级造价工程师知识基础考试的备考知识点,考生可以参考学习。

      本文内容为二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相关知识点,详情如下:

二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许可

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

c)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

e)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f)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 建筑工程承发包

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

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 ;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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