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年一建考试报名时间6月30日至7月10日

2023-06-26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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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湖南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及核查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7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7月11日17:3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8日。......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 2023年湖南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及核查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7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7月11日17:3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5日9:00 — 9月8日17:00。更多考试考务信息如下:
湖南2023年一建考试报名时间6月30日至7月10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99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910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客观题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主、客观混合题

       ......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填报及核查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7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7月11日17:30。
      ......
      (三)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 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标准为:客观题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元);主客观混合题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完成缴费的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5日9:00 — 9月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任务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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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2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原文链接:www.hunanpea.com/Article/39632596-4583-4023-8a10-54f250b49515/InternalArticle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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