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2020年11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020-11-17 10:38:00
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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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可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11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取消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从通知中可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详情如下:
海南省自2020年11月16日期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海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琼建人函〔2020〕299号)第八条之规定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6日      

      官方原文:http://zjt.hainan.gov.cn/szjt/0412/202011/a1bc080da3954c25ba16c5091d3582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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